防洪評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以及《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非防洪項目,如穿河跨河橋梁管線、在易發生洪澇災害的山區建筑物等,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和其他有關技術要求,應就洪水對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影響和建設項目對防洪可能產生的影響做出分析評價,在項目開工建設前應編制防洪評價報告。
部分業績案例
★ 北京市突發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系統(二期)懷柔地質災害監測站項目
★ 昌平區京銀路德勝口橋大修工程
★ 昌平線二期十三陵車輛段新址工程
★ 懷柔燃氣管線穿河管線工程
★ 懷柔新城南華大街及東延道路改擴建工程跨小泉河橋梁工程
★ 密云縣太師屯鎮龍潭溝村民搬遷工程
★ 平谷金海湖景區整體升級改造工程—景區道路(平薊路三泉寺段)工程
★ 門頭溝區潭柘寺鎮二號街區路網潭柘寺鎮五街(二期)、魯家灘一路(一期)、魯家灘三路道路工程防洪評價
★ 門頭溝泰安路(三石路~右堤路)電力管線工程防洪評價
★ 通州區漷馬路道路防洪評價